关于江西省2010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江西省2010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1 年 2 月 14 日在江西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胡 强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 2010 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1 年省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1 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 2010 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省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克服特大洪涝灾害等困难影响,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作用,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各项事业发展得到更好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财政发展任务。全年财政总收入 1226 亿元,比 2009 年增收 297.1 亿元,增长 32%,比“十一五”规划目标 850 亿元超出 376 亿元,是 2005 年的 2.9 倍;占 GDP 比重 13%,比 2009 年提高 0.9 个百分点,比 2005 年提高 2.5 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 84.3%,比 2009 年提高 0.6 个百分点,比 2005 年提高 3.6 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 777.8 亿元,增长 33.8%,总量列全国第 21 位,前移 2 位。财政支出 1911 亿元,比 2009 年增加 348.7 亿元,增长 22.3%。“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 4155.7 亿元,年均增加 160 亿元,增长 23.5%,比“十五”时期平均增幅提高 3.6 个百分点;在收入增加并争取中央财政大力支持的基础上,“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支出累计 6285 亿元,年均增加 269.4 亿元,增长 27.6%,比“十五”时期平均增幅提高 7.3 个百分点,为历史最高水平。“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发展改革成效汇集于 2010 年财政工作新进展上,主要凸显五个特点:
—— 财政收入跨越新台阶。全省财政总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实现月均超百亿元,增幅创 1994 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高。设区市总量壮大,除南昌、赣州外,九江、上饶、宜春等 3 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也迈上百亿元台阶。县区发展加快,县级财政总收入 896.5 亿元,占全省的 73.1%,比 2009 年提高 2.7 个百分点;增长 37.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 5.2 个百分点。所有县(市、区) 财政总收入均超 2 亿元,其中,超 5 亿元的 69 个,比 2009 年增加 22 个;超 10 亿元的 22 个,比 2009 年增加 8 个;丰城市、贵溪市、青山湖区超 20 亿元,南昌县跨越 30 亿元。
—— 财政调控取得新成效。综合运用政策工具手段,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强化财政激励机制,省财政 将资源税等“五个共享税”入省库 40% 部分调整为就地缴入市县金库,完善省对市县、设区市本级、开发区奖励办法,对县市区财政收入翻番、上台阶给予奖励。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予以贴息、补助,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引进人才奖励政策,鼓励引进和发展重大产业化项目,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农业保险补贴涵盖能繁母猪、奶牛、水稻等 9 个险种。增加扩大内需投入,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65 亿元加大廉租房、棚户区改造、水利、铁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投入,全年向种粮农户兑付粮食直补 6.1 亿元、农资综合直补 24.4 亿元、水稻良种补贴 6.6 亿元、农机购置补贴 5.2 亿元,共兑付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18.2 亿元。增强资产运作效应,以省资产集团公司为平台,融资 130 亿元支持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 30 亿元完善全省污水处理管网二期建设,为全省企业提供流动资金担保贷款 60 亿元。
—— 支出保障提升新效能。全省财政支出实现三年翻番,连续三年增支超 300 亿元,连续六年增幅超 20%。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统筹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基础上,突出重点,协调各方。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为 293.8 亿元、 232 亿元、 227.7 亿元,比 2009 年分别增加 41.9 亿元、 32 亿元、 24.3 亿元;住房保障支出 67.5 亿元,比 2009 年增加 36.8 亿元,增长 119.8% ; 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不断完善,全年直接向农民共发放 125.7 亿元,发放率达 99.6%。预算支出进度加快,实现 12 月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比重下降 9.9 个百分点,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得到增强;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做好 2011 年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提前通知工作,预算编报完整性进一步提高。
—— 民生改善实现新进展。省财政在连续三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更为突出解决民生问题,将财力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公共社会事业倾斜,新增安排 72 亿元,共投入 245 亿元,围绕十个方面实施 56 项公共财政政策,让全省人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全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民生方面的资金突破 1000 亿元,达 1064 亿元,占总支出的 55.7%,基本公共服务进入全方位、多层次覆盖阶段。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药物制度、 城市低保、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农业政策性保险 等政策覆盖范围 进一步 扩大;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和手工业联社大集体未参保退休职工、国有农林水等困难企事业单位未参保退休职工等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应对自然灾害,及时救助受灾地区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
—— 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全省所有 80 个行政建制的县(市)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管理方式,所有乡镇实行“乡财县代管”,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了“村账乡代理”试点;部门预算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编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建立;省级公务卡改革扩大到二级预算单位;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稳步铺开;所有县(市、区)推行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管理,进一步优化了政务环境;省、市、县完成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政府采购规模 130 亿元,节支额 14.3 亿元。同时,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全面实施,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组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积极开展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财政投入的实效性、安全性得到提高。
2010 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 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 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 777.8 亿元,比 2009 年决算数(下同)增长 33.8%,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 585.1 亿元,增长 36.1%,其中:增值税 84.8 亿元,增长 27% ;营业税 204.4 亿元,增长 33.1% ;企业所得税 63.7 亿元,增长 37.7% ;个人所得税 20.3 亿元,增长 23.6% ;省与市县五个共享税 69.7 亿元,增长 33.6% ;契税和耕地占用税 106.2 亿元,增长 58%,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活跃和项目投资增长带动,同时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两税划转到地税部门征收,各地清缴历年尾欠收入较多;其他税收收入 36 亿元,增长 30.3%。非税收入 192.7 亿元,增长 27.4%,其中:专项收入 35.2 亿元,增长 60.1%,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收,以及主体税种增长较快,带动附征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增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0.8 亿元,增长 25.6% ;罚没收入 30.4 亿元,增长 2.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4.1 亿元,增长 43.4%,主要是省级一次性入库南钢、江铜产权转让收入 10.4 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0.2 亿元,增长 53.6%,主要是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财政存款利息收入增加较多;其他收入 12 亿元,下降 9.3%,主要是 2009 年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一次性补缴“六费”收入及审计部门查处的违规收入较多。
全省财政支出 1911 亿元,增长 22.3%,主要支出项目 预算执行 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 221 亿元,增长 22.3% ;国防 4.1 亿元,增长 25.1% ;公共安全 105 亿元,增长 21.8% ;教育 293.8 亿元,增长 16.6%,考虑 2009 年一次性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投入较多因素,同口径增长 27.9% ;科学技术 18 亿元,增长 34.4% ;农林水事务 227.7 亿元,增长 11.9%,考虑 2009 年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投入较多因素,同口径增长 23.7%,以上科技、教育、支农等三项支出增长 均超过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 15.1% 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 28.1 亿元,增长 22.3% ;社会保障和就业 232 亿元,增长 16% ;医疗卫生 149.4 亿元,增长 23.9%; 节能环保 48.7 亿元,增长 13% ;城乡社区事务 101.8 亿元,增长 36.1% ;交通运输 107.3 亿元,下降 5%,主要是 2009 年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支出较多;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17.2 亿元,增长 47.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5.4 亿元,增长 83.6%,主要是家电、汽摩下乡补贴资金增加;金融监管等事务 1.1 亿元,增长 108.3%,主要是安排了奖励经费,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2 亿元,下降 95.5%,主要是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资金已于 2009 年提前基本到位;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5.3 亿元,增长 99.5%,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收,支出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67.5 亿元,增长 119.8%,主要是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投入力度;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42.8 亿元,增长 2.3% ;储备事务支出 2.4 亿元,增长 153.8%,主要是中央下达我省储备粮(油)库建设资金增加;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 亿元,增长 141.8%,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等地方借款付息支出增加;其他支出 77.2 亿元,增长 34.6%。
-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 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660.2 亿元,增长 9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547.6 亿元,增长 101.5%,主要是土地成交量放大,以及各地加大历年欠缴收入的追缴;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3.9 亿元,增长 80.1%,主要是落实《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严格收入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20.6 亿元,增长 3.7% ;育林基金收入 3.6 亿元,增长 6.7% ;森林植被恢复费 6.2 亿元,增长 42.3%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3.8 亿元,增长 1.3% ;彩票公益金收入 3.8 亿元,下降 16.5%,主要是 2010 年四季度部分彩票公益金收入尚未清算;车辆通行费和船舶港务费从 2010 年起由预算外管理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完成 28.2 亿元,同比净增。
2010 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 634.3 亿元,增长 10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22.4 亿元,增长 109.1%,主要是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长;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1.8 亿元,增长 10.3%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14.8 亿元,增长 34.7% ;育林基金支出 3 亿元,下降 17.8%,主要是部分收入结转 2011 年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4.6 亿元,增长 56.7%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6.2 亿元,增长 115.7%,主要是支持灾后农田水利建设支出增加;彩票公益金支出 5.2 亿元,增长 10.2% ;车辆通行费和船舶港务费安排的支出 23.6 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 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10 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 70.7 亿元,下降 3.2%,主要年度执行中是将资源税等“五个共享税”入省库 40% 部分调整为全部就地缴入市县金库,作为市县地方财政收入,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 35.6%。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 25.1 亿元,同口径增长 14.4%。其中:增值税 6.9 亿元,增长 15.7% ;营业税 3 亿元,增长 5.6% ;企业所得税 14.8 亿元,增长 23.6% ;个人所得税 0.2 亿元,下降 83.8%,主要是对 2008 年 10 月 9 日后储蓄利息所得 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减少;城市维护建设税 0.2 亿元,增长 9.8%。非税收入 45.6 亿元,增长 51.1%,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和南钢、江铜产权转让收入一次性入库较多。
2010 年省级财政支出 324.2 亿元,增长 13.8%,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 41.6 亿元,增长 11.7% ;国防 2 亿元,增长 44.1% ; 公共安全 23.5 亿元,增长 28.3% ;教育 54.5 亿元,科学技术 6.1 亿元,农林水事务 22 亿元,分别增长 41.5% 、 66.4% 和 25.9%,均超过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 11.8% 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 7.8 亿元,增长 43.3% ;社会保障和就业 17.6 亿元,下降 35.4%,主要是 2009 年支持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投入较多; 医疗卫生 6.6 亿元,下降 7.4%,主要是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下划,支出相应在地方反映;节能环保 5.4 亿元,增长 86.1% ;城乡社区事务 1 亿元,增长 168.1%,主要是安排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0.7 亿元;交通运输 50.1 亿元,下降 9.3%,主要是 2010 年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的地方铁路建设资金较 2009 年减少 14 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1.7 亿元,增长 14.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9 亿元,增长 8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0.12 亿元,增长 130.8%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2 亿元,下降 95.5%,主要是支援小金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资金已于 2009 年提前基本到位;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1.3 亿元,增长 260.4%,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收,支出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 6.3 亿元,增长 251.1%,主要是发放省直单位住房补贴增加;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38.4 亿元,增长 2.5% ;储备事务支出 0.4 亿元,增长 130.5%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5 亿元,2009 年仅为 156 万元,主要是拨付 2009 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其他支出 2.2 亿元,增长 23.8%。
- 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 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61.4 亿元,增长 108.8%,主要是 车辆通行费和船舶港务费从 2010 年起由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完成 28.2 亿元,同比净增。其中: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20.6 亿元,增长 3.7%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 6 亿元,增长 41.9%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1 亿元,下降 40.4%,主要是 2010 年起从车辆通行费中提取的 3% 用于水利建设部分不再作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缴库;彩票公益金收入 2.1 亿元,下降 3.1%,主要是 2010 年四季度部分彩票公益金收入尚未清算。
2010 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35.5 亿元,增长 4.95 倍,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和船舶港务费等安排的支出 23.6 亿元,同比净增。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1.9 亿元,增长 85.3%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3.2 亿元,增长 497.9%,主要是支持灾后农田水利建设支出增加;彩票公益金支出 1.3 亿元,增长 99%,主要是安排用于省级支出部分比 2009 年增加较多。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 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和“十一五”时期 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协同奋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要求相比,我省财政收入总量还较小,财政实力还较弱;今年财政平衡难度仍然较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还需进一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等。对此,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
二、 2011 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1 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龙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夯实财源基础,做大财政总量,壮大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发展效能;推进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坚持依法理财,勤俭节约,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为实现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 2011 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 2011 年省级总预算
- 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1 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 1500 亿元,比 2010 年执行数增长 22.3%,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964.7 亿元,比 2010 年执行数增长 24%,考虑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因素,同口径均 比 2010 年执行数 增长 18%。地方财政收入 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 697.3 亿元,其中:增值税 103.5 亿元,营业税 252.6 亿元,企业所得税 75.2 亿元,个人所得税 24 亿元,其他税收收入 242 亿元;非税收入 267.4 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 144.4 亿元,专项收入 49.4 亿元,其他非税收入 73.6 亿元。
2011 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中央已定其他各项补助,减去上解中央支出,预算财力为 1751.8 亿元。2011 年省级总预算支出安排 1736.8 亿元,比 2010 年汇总预算数 1182.4 亿元增长 46.9%,主要是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及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增长较多,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 22.4%。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 15 亿元,预算收支平衡。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 215 亿元;公共安全 95 亿元;教育 345 亿元;科学技术 18 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 28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95 亿元;医疗卫生 91 亿元;节能环保 21.5 亿元;城乡社区事务 72 亿元;农林水事务 192 亿元;交通运输 65 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08 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9.8 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6 亿元;住房保障支出 20.2 亿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18 亿元;其他各项支出 227.3 亿元。
- 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1 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593.9 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70 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21 亿元,育林基金收入 3.6 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 6.3 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4 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4 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 33.5 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 51.5 亿元。
2011 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593.6 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70 亿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 21 亿元,育林基金支出 3.6 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6.3 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5 亿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32.5 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 4 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 51.2 亿元。
2011 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 0.3 亿元,主要是部分收入项目需清算后才能开支。
需要说明的是: 1. 以上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 2011 年省级总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2011 年财政部将继续代地方发行 2000 亿元国债。目前我省正在申报发债额度和项目,待批准后再调整预算,届时将专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 2011 年省级预算
- 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1 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96 亿元,比 2010 年执行数增长 35.8%,考虑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因素,同口径增长 7%。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 28.4 亿元,其中:增值税 7.5 亿元,营业税 3.5 亿元,企业所得税 17 亿元,个人所得税 0.2 亿元,其他税收收入 0.2 亿元;非税收入 67.6 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 29.5 亿元,专项收入 19.9 亿元,其他非税收入 18.2 亿元。
省级地方财政收 入 96 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 792.2 亿元(含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中央财力性补助资金)、市县上解收入 40.4 亿元,减补助市县支出 632.6 亿元(含 2011 年公共财政政策由省补助并在市县列支的资金)、上解中央支出 5 亿元,2011 年省级预算财力 291 亿元,比 2010 年预算财力 239.5 亿元增加 51.5 亿元,扣除需专项安排支出的非税收入等因素 41.5 亿元,可统筹安排的预算财力比 2010 年增加 10 亿元,主要用于确保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支出法定增长,基建技改投资、省直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及工资进档、增加薪级工资,军队、武警等部队经费,政法经费,省直执收执罚部门经费保障等刚性支出需要。据此,2011 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 291 亿元。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 38.6 亿元;公共安全 18.8 亿元;教育 40.3 亿元;科学技术 6.1 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 14.9 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8.1 亿元;医疗卫生 5.1 亿元;节能环保 2.1 亿元;农林水事务 36.7 亿元;交通运输 38.4 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1 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6 亿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6.5 亿元;住房保障支出 0.7 亿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12.9 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1.4 亿元;其他各项支出 27.8 亿元。
教育、科学技术支出分别比 2010 年预算数增长 21.7% 、 10.7%,另外,还有大量的专项经费在公共财政政策中新增安排并在市县列支;农林水事务比 2010 年预算数负增长 3.9%,主要是 中央提前下达我省农林水事务专款补助列入省级预算部分减少,以及沙石资源费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考虑这两个因素,同口径增长 19.7%。这三项支出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 6% 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 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1 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81.3 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 21 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 6.1 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1.2 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2.5 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 33.5 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 17 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设区市上解收入,减去补助设区市支出等,基金预算总收入为 39.4 亿元。
2011 年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39.1 亿元。其中:育林基金支出 0.4 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 0.6 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2.2 亿元,车辆通行费支出 32.5 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 1.8 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 1.6 亿元。
2011 年省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 0.3 亿元, 主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待下年度与市县清算后再开支。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草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 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 1. 收入预算 24166.0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510.4 万元,事业收入 4641.2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422.6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4619.56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5972.23 万元。2. 支出预算 24166.04 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 6888.08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062.6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898.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926.83 万元,项目支出 15531.8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1746.13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教育支出 11383.72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 174.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1293.92 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1079.11 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99.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34.99 万元。
以上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污水处理、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的支出在公共财政政策中已作了考虑。
三、统筹兼顾,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总体部署,省财政 在连续四年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财力,今年再增加安排 87 亿元,实施 70 项公共财政政策,加上以前年度出台今年继续实施的项目,投入总量达 315 亿元,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增加安排资金或新出台的十个方面 70 项政策具体是:
——社会保障
- 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增加安排 1.79 亿元。将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 300 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 20 元,达到 200 元。省财政总量达 8.53 亿元。
- 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增加安排 2.16 亿元。将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 130 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 15 元,达到 90 元。省财政总量达 8.16 亿 元。
- 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增加安排 8760 万元。将 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 1320 元提高到 1560 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 1920 元提高到 2400 元。省财政总量达 3.59 亿 元。
- 提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补助标准增 加安排 670 万元。将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 20 元,城镇和农村对象的月平均生活补助水平分别达到 245 元和 205 元。省财政总量达 5120 万元。
- 提高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增 加安排 6780 万元。将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0 元,达到 265 元。省财政总量达 2.8 亿 元。
- 提高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 960 万元。将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0 元,达到 265 元。省财政总量达 1.27 亿 元。
- 解决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问题新增安排 1.27 亿元。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达到 265 元。
- 提高国有农场、林场、水利困难企事业单位中未参保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 840 万元。将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 20 元,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每月达到 385 元。省财政总量达 9500 万元。
- 完善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增加安排 565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1.1 亿元。
- 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增加安排 1.08 亿元。全省在 24 个县(市、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试点范围。省财政总量达 1.63 亿 元。
- 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增加安排 1210 万元。全省计划招募 1500 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省财政总量达 2800 万 元。
- 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安排 500 万元。
- 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分离办社会职能补助新增安排 5000 万元。
——保障性住房
-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6.59 亿元。省财政总量达 12.49 亿元。
-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2 亿元。
- 西部政策延伸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9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1.84 亿元。
——国民教育
- 提高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安排 3.88 亿元。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00 元,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 500 元、 700 元,省财政增加安排 3.28 亿元;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年均补助标准提高 250 元,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达到 750 元、 1000 元,省财政增加安排 6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9.6 亿元。
- 加大特殊教育支持力度增加安排 4420 万元。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分别提高 2700 元、 3700 元,达到普通学校的六倍,即:小学 3000 元、初中 4200 元,省财政增加安排 880 万元; 将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年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450 元,小学生和初中生分别达到 950 元、 1200 元,省财政增加安排 40 万元;全省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经费增加安排 35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7420 万元。
- 加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城镇义务教育“大班改小班”经费投入增加安排 3.5 亿元。其中: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增加安排 5000 万元;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增加安排 2 亿元;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大班改小班”增加安排 1 亿元。省财政总量达 7 亿元。
-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新增安排 3200 万元。其中: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新增安排 1200 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新增安排 2000 万元。
- 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增加安排 5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1.5 亿元。
- 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新增安排 5000 万元。
- 民族乡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新增安排 1000 万元。加快民族乡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图书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学室建设。
- 农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500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学前教育设施建设。
- 提高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和扩大资助面增加安排 2470 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由每年生均 800 元提高到 1500 元,资助面由 10% 扩大到 20%,受益学生 15.4 万人。省财政总量达 7400 万元。
- 提高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及中职技校生均经费增加安排 2.51 亿元。按在校生生均 300 元增加普通本科、高职院校及中职技校经费。省财政总量达 9.32 亿元。
- 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1 亿元。其中: 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5000 万元; 职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5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2 亿元。
- 支持国家高职示范校(第二期)项目建设新增安排 1.38 亿元。国家高职示范校(第二期)项目建设省级配套资金新增安排 3300 万元;逐步达到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水平,2011 年先新增安排 1.05 亿元。
- 普通本科院校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1.93 亿元。普通本科院校质量建设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1 亿元,支持我省 20 所普通本科院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省级配套资金新增安排 93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3.13 亿元。
- 提高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院校助学金标准增加安排 6320 万元。将助学金标准从每年生均 2000 元提高到 3000 元。省财政总量达 1.93 亿元。
——生 态 建 设 和 环 境保 护
- 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安排 3 亿元。继续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突出抓好通道绿化、城市绿化、乡村绿化、成片绿化,着力优化林木结构。
- 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农补偿标准增加安排 2.55 亿元。对纳入政策范围的 5100 万亩生态公益林林农补偿标准每亩提高 5 元,达到 15 元。省财政总量达 6.33 亿元。
- 对五大河流源头和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做得好的县(市、区)奖励资金增加安排 312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1.35 亿元。
- 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4290 万元。其中:节能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1560 万元;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73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1.86 亿元。
- 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13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8300 万元。
- 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1000 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医疗卫生
-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加安排 1.32 亿元。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增加 10 元,达到 25 元,其中省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增加 3 元。省财政总量达 3.42 亿元。
-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加安排 3 亿元。在 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省与市县负担比例由 6 : 4 调整为 8 : 2。省财政总量达 4.8 亿元。
-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增加安排 8.73 亿元。将 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 120 元提高到 200 元。省财政总量达 26.43 亿元。
- 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增加安排 2.77 亿元。将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 120 元提高到 200 元。省财政总量达 6.52 亿元。
- 提高村级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增加安排 1000 万元。对一般卫生院所在乡镇的村级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 600 元,使所有村级医生每人每年补助均达 1800 元。省财政总量达 1 亿元。
-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新增安排 3000 万元。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将监管网络延伸到城市社区,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的全社会覆盖。
- 农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测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5000 万元。
- 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周转房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新增安排 2000 万元。
- 鄱阳湖南岸片血防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3000 万元。
- 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1.2 亿元。
——农业
- 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投入增加安排 5000 万元。用于农村清洁工程。省财政总量达 5.5 亿元。
-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增加安排 3 亿元。省财政总量达 6.1 亿元。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增加安排 57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2.57 亿元,其中: 666 座小( 1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1.57 亿元;小( 2 )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 1 亿元。
- 峡江水利枢纽建设资金新增安排 5 亿元。
- 中央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增加安排 709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4.71 亿元。
- 农业政策性保费补贴增加安排 5500 万元。将全省 5100 万亩公益林由火灾险改为综合险统保,费率由 1 ‰提高到 2 ‰;对全省 1 亿亩商品林实行火灾险和综合险两个险种选择性投保;继续对水稻、棉花、油料作物、柑橘以及育肥猪、能繁母猪和奶牛开展保险试点。省财政总量达 1.5 亿元。
- 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5000 万元。
- 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安排 1000 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水稻机械化育秧。省财政总量达 3000 万元。
- 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增加安排 3500 万元。2011 年我省 80 个县市全部纳入全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省财政总量达 9000 万元。
——基 层 保障
- 财政困难县(市、区)财力补助增加安排 2 亿元。主要用于民生工程支出。省财政总量达 29.19 亿元。
- 居委会干部和“三院”工作人员补贴经费增加安排 2000 万元。其中:居委会干部补贴经费增加安排 1000 万元;“三院” 工作人员补贴经费增加安排 1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5000 万元。
- 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增加安排 7630 万元。2011 年省和县(市、区)财政对每个行政村的补助平均达到 6.6 万元,最低达到 6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9.76 亿元。
——文化科技
- 文化产业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4240 万元。其中: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000 万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24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8000 万元。
- 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新增安排 8000 万元。
- 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新增安排 2000 万元。
——公共安全
- 基层公安系统增加警力经费新增 安排 6 亿元。2010 年至 2011 年全省公安部门增加 1 万名警力充实基层,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 省级 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安排 1800 万元。其中: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新增安排 800 万元;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补助经费和生活补助费新增安排 1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8.18 亿元。
——其他
- 对口支援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建设经费新增安排 3 亿元。
- 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增加安排 1.5 亿元。继续实施农民购买家电、摩托车等下乡产品补贴政策,省财政增加安排 1 亿元;对 交售补贴范围内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按规定给予补贴,省财政新增安排 5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2.35 亿元。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省属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6000 万元。
- 重大安全事故救助资金新增安排 1000 万元。
- 外贸发展基金增加安排 2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5000 万元。
- 人才工程专项资金增加安排 2000 万元。省财政总量达 5000 万元。
-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增加安排 1000 万元。
以上是 2011 年增加安排资金或新出台的 70 项公共财政政策,财政投入总量 224.7 亿元。2010 年及以前出台继续实施的项目还有 77 项,安排资金 90.3 亿元。
四、科学发展,锐意进取,扎实完成 2011 年预算任务
(一)积极加强财政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强化扶持机制,支持科技创新,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资金和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引导和拉动民间及社会投资,壮大公共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加大重点领域的投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居民收入尤其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完善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增加居民即期消费;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为全民创业营造更为宽松的财税环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巩固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成果,完善政策机制,积极支持农垦等非工口七大系统国有企业改革; 更好地发挥省级融资平台作用,有效运作资产、资金,夯实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
(二)培植财源加强征管,不断壮大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现代物流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税源型经济向高层次提升; 强化财政激励机制,继续对设区市本级及其直接管辖、经批准财政体制独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和新区进行奖励,对发展快、财政收入三年翻番、总量迈上新台阶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激发市、县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注重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不断健全税收规模、速度、结构相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支持税务等部门依法加强征管,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先征后返等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收“过头税”等虚假行为,严厉打击偷骗税违法活动,进一步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进一步 提高收入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坚持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积聚配置,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推进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技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发展;大力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实施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规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
(四)精心实施民生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各项部署,争取国家最大支持,推动我省公共财政建设,促进扩大内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和谐。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远近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配置,预算足额安排资金,不留缺口,将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 突出重点,优先 解决就业、扶贫济困、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养老等涉及最困难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社会薄弱环节,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实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育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三是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四是 加快资金拨付速度,减少拨付环节,采用“一卡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入户到人。五是 加强督查,对政策实施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加快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全省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情况;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定员定额标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面,建立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长效机制,将除教育收费外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落实、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检查;建立健全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加强省级大额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提高财政投入的实效性、安全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今年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实行零增长,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促发展,集中财力惠民生。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励精图治,奋发进取,圆满完成 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 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续写新篇章 !